一、政法輿論環境發生深刻變化 3月,全國兩會順利召開,選舉產生了新一屆國家機構領導人員,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穩步推進,政法領域發生了深刻變化。其中,隨著憲法修正案和監察法的審議通過、國家監察委員會的正式成立,監察體制改革進入深水區;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組建,法治中國建設的頂層設計不斷成熟;中國司法體制改革也已步入新時期,后續將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新一屆政法機關領導人履新,對新時期政法工作開啟新的規劃。與此同時,政法委、檢察院、公安部分職能調整,重新組建的司法部職能加強等等,政法口機構改革帶來的風險挑戰,也對網絡輿論環境產生深刻影響。 二、涉政法輿情工作要求更高 ■執法司法實踐中立法訴求日益高漲 要建設法治國家、促進社會進步,完善立法是最基礎的先決條件。本季度發生的各類熱點事件中,從保護英烈到校園暴力、從勞動爭議到學前教育、從環境保護到個人信息安全……國家治理和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領域的問題需要在法律法規的指導下解決,執法司法實踐中的立法呼聲日益高漲。從中央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各項措施中也可看出,立法跟進社會發展步伐的趨勢也日益明顯。 ■情法沖突亟待全方位普法、釋法 法律是準繩,任何時候都必須遵循。但在現實司法工作中,法律與道德的沖突時常可見,往往成為爭議輿情的重要類型。本季度,陜西張扣扣殺人案、黑龍江“湯蘭蘭遭性侵案”等突發案件引爆網絡輿論,其中牽涉的復雜舊案給相關政法機關輿情處置帶來不小的挑戰和沖擊,這類輿情事件因長時間內未得到妥善處置而引發“長尾效應”,所產生的負面影響至今難以平息。對此,鄭州“電梯勸煙猝死案”二審的有關輿論引導工作值得借鑒,政法機關需在案件辦理時拿捏好法律和道德分寸,在普法、釋法、信息公開等方面下足功夫,讓每起案件都經得起法律、時間和輿論檢驗。 ■重大輿情事件輿論引導成績顯著 重大敏感案件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常令政法機關處于輿論的風口浪尖,考驗著政法機關輿論引導能力。第一季度,山西呂梁市原副市長張中生案,安邦原董事長、總經理吳小暉案等重大案件實體審判和輿論引導工作同步扎實推進,庭審微博直播、審判結果第一時間公布,獲得良好的輿論反響和社會效果。在重大敏感輿情案件輿論引導中,正是這種積極主動的宣傳、溝通和互動,在保障公眾知情權的同時,還能起到巨大的普法宣傳作用,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