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10月24日,黨的十九大勝利閉幕,黨和國家迎來發展的新局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十九大報告中,習近平總書記用“民主法治建設邁出重大步伐”概括了五年來我國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取得的歷史性成就。回顧五年歷程,政法工作在依法治國實踐中實現了長足發展與跨越式進步。本文以2012年10月至2017年10月這五年的政法網絡輿情為研究對象,從輿論環境、輿論心態、輿情類型、輿情處置四個方面的分析,解讀政法網絡輿論生態的變遷。本文為上部,解讀五年來政法網絡輿論生態的輿論環境、輿論心態方面的變遷。 網絡輿論環境篇 十八大以來,我國在網絡治理、網絡空間建設和網絡安全方面開展了大量管理工作,高度重視意識形態工作,下大力氣整治網絡違法違紀行為,并出臺了相應的網絡管理政策。這五年,我國輿論生態發生了歷史性深刻變化,意識形態領域斗爭態勢取得根本性好轉,網絡治理法治化趨于嚴格,創造了清朗的網絡空間,反腐效應持續彰顯、新媒體形式興起、經濟進入新常態等社會經濟領域發生的新形勢,都對網絡輿論環境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1. 網絡思潮紛雜,網絡治理法治化,意識形態爭端處理法律化。 在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文化多樣化、社會信息化深入發展的大背景下,伴隨著網絡輿論的傳播裂變性與內容碎片化等特點,網絡技術的發展帶來了社會思潮傳播格局的變化。曾經一段時間,歷史虛無主義、新自由主義、西方“憲政民主”、“民粹主義”等思想出現抬頭之勢,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造成一定程度沖擊。對此,黨中央高度重視,早在2013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就曾強調“意識形態工作極端重要”。2016年,最高法院也連發長文批駁西方“司法獨立”等錯誤思潮,表態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都反映了當前中國社會各領域的復雜性和思想認識格局的多樣性。面對意識形態領域日益錯綜復雜的形勢,國家有關部門大力加強網絡主流價值觀引導,培育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實施“凈網”專項行動,持續穩步地推動網絡空間法治化。2015年以來,狼牙山五壯士名譽侵權案、邱少云烈士名譽權侵權案等一系列典型案例進行宣判,網絡意識形態爭端屢屢訴諸法律,標志著法律方式已經成為網上輿論“灰色地帶”的轉化工作和網絡思想輿論引導工作的主要途徑。 2. 意見領袖退場,敵對勢力潰敗,網絡管理趨于嚴格。 2010年微博興起之后,粉絲數千萬級的微博“大V”等意見領袖以其號召力成為輿論話題中心,具有主導甚至操縱公共議題走向的“無形權力”,網絡輿論一度陷入脫管困境。而自2013年8月的網絡治理開始,言論激進的意見領袖受到法律規制,微博“大V”群體的活躍度明顯下降。同時,隨著微信、直播等互聯網新技術平臺影響力的擴大,聚焦垂直領域的專業型“自媒體人”逐漸取代“大V”,網絡影響力群體被不斷更新換代的網絡平臺分流和消解。此外,少數別有用心的敵對勢力借助網絡推波助瀾,煽動網絡民意,但隨著政法機關的接連出擊,讓諸如律師浦志強案、記者高瑜泄密案、北京鋒銳律所系列案件、臺灣居民李明哲案等事實真相大白天下,有效遏制了此股網絡敵對勢力的發展。與此同時,《網絡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出臺,為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奠定堅實基礎。廣大網民面對輿論紛爭之時顯得更為理性,在諸如畢福劍調侃毛主席、趙薇選用“臺獨”藝人等輿情事件中,自發譴責并自覺抵制不良輿論現象,這都是網絡管理的成效。不過,網絡管理總體趨嚴的“雙刃劍”作用也需引起關注,部分信息管制容易觸發公眾逆反情緒,成為放大危機的導火索,而一些網絡規制措施的出臺,也可能令社會民意下沉,不利于網絡生態的健康發展。 3. 新媒體形式興起,社交平臺聯動,輿情發酵路徑改變。 Web2.0時代,網絡輿情發酵需要依賴傳統媒體和網絡媒體的跟進,才能形成強大的輿論影響力,這種輿情擴散路徑是“網絡爆料——媒體跟進——網絡傳播——公眾關注”。不過,進入以自媒體為代表的Web3.0時代,隨著新媒體形式的傳播方式發生變化,如微信提升動員能力、“知乎”等知識分享社群興起、直播平臺的即時信息傳遞等,傳播技術變革帶來了網絡輿情形式的變化,最突出的表現為,現在的輿情演化有時已經不再需要傳統媒體支撐,在自有網絡場域就能生成獨立輿情。例如,在雷洋事件和魏則西事件中,都是先由“知乎”社區蔓延至微博和微信,然后再到門戶網站和傳統媒體。可以看到,類似事件中,輿情的發源地和發酵地都是社交平臺,輿情借助其互動性、即時性特點產生聯動傳播,使熱點事件短時間升級為“輿情風暴”,快速成為公眾關注和討論的焦點。此時,輿情的擴散路徑已轉換為“網絡爆料—網絡傳播—公眾關注—媒體跟進”,較之前種模式,輿情發酵的時間更短暫,輿論交互性更強,也更加難以處置應對。 4. 反腐效應持續彰顯,網絡舉報轉為主動通報,涉個人輿情下降。 圖1:涉個人輿情在整體輿情中占比情況對比 十八大以來,中央對反腐斗爭形成高壓態勢,政治生態不斷凈化,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更加嚴明,反腐效應持續彰顯。反腐力度的加大,為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注入了強心劑,終結了網絡反腐“舉報潮”。從“表哥”楊達才、雷政富“不雅照案”、各地的“房妹”“房叔”等網絡爆料事件,到記者羅昌平舉報劉鐵男、記者王文志舉報宋林、記者劉虎舉報四名高官等實名舉報事件,層出不窮的網絡反腐經常能瞬間引爆網絡輿情,造成巨大的輿論影響,成為2012年至2014年網絡輿情的重要特征之一。不過,隨著中央反腐體制的不斷完善,紀檢監察部門主動“接球”,通過開通網站提供官方途徑、拉網式定點排查、定期通報巡視成果等方式,從中央到地方形成一整套公正、公開的監督、反腐體系。這對網絡輿情也產生重大影響,主要體現在2015年之后,網絡舉報類輿情數量驟降,取而代之的是官方監察反腐通報成為信息主導。與此同時,因個人言行引發輿情的事件數量也出現明顯下降,以政法領域為例,據法制網輿情中心歷年數據統計,2013年因個人問題引發輿情的事件占比為28.8%,2014年為22.5%,2015年為20.3%,2016年為19.5%。 5. 經濟進入新常態,社會矛盾出口多,考驗政法機關應對能力。 “十三五”期間,我國進入全面深化改革階段,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增大,相關領域矛盾相對集中,如2015年股市動蕩、證券金融業反腐、互聯網新型貸款風險高發、共享經濟等所帶來的種種問題,對經濟安全、社會穩定造成一定沖擊。值得警惕的是,民間集資詐騙、金融產品傳銷等也打著創新的旗號大行其道。這些新經濟形勢下的產物,都可能引發社會問題、維權沖突甚至群體性事件。盡管屬于經濟和社會領域問題,但一旦事件擴大升級導致性質嚴重,將最終歸口到政法部門進行解決,社會問題轉由政法“買單”的現象在此類事件中比較突出,這對政法機關服務經濟發展、保障社會穩定能力和水平提出嚴峻考驗,也令政法機關面臨實體處置和網絡輿論引導的雙重壓力。未來,政法機關仍將面對更復雜的網絡環境、更多樣的社會創新,一些新興領域滋生的管理難題、法律困境在新常態經濟下,更容易成為社會矛盾的爆發口,政法機關如何更妥善應對仍是長期思考的課題。 網絡輿論心態篇 圖2:網絡輿論心態結構框架信息圖 社會心態是一段時間內彌散在整個社會或社會群體類別中的宏觀社會心境狀態,是整個社會的情緒基調、社會共識和社會價值取向的總和。網民群體社會心態大體包括輿論認知、路徑情緒、社會價值觀和社會行為等測量維度,它是一定時期內社會問題的折射,并直接影響網民的行動趨向和行為選擇,進而對社會穩定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通過研究網民心態,可以窺見社會各階層的所思所想,了解社會議題和社會情緒等。本部分通過對近五年來熱點網絡事件的梳理,探究網民群體的情感結構和社會心態,對適當時機采取措施進行干預和引導具有一定指導意義。當前,我國網民群體的社會心態發生的重要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四方面: 1. 輿論認知:風險感知趨于敏銳 輿論認知是從網民的言論中體現出的對社會、對自身生存環境的認識和感受,并通過安全感、公正感等形式表征。當前,輿論對社會風險的感知較為敏銳,具體來看: 首先,安全類話題一直是輿論的中心議題,網民對社會安全的心理預期較強。2012年至2013年,昆明PX項目、廈門公交縱火案、山西長治“瞞報”苯胺泄漏事故等一系列有關公共安全的輿情事件,引發了輿論強烈關注和不安。近一兩年來,雖然各級政法機關在社會治安領域,不斷加大違法犯罪打擊力度,為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環境,但經濟詐騙、性侵未成年人、校園暴力等社會安全類事件仍時有發生。2012年至2017年,納入統計分析的103起重大輿情事件中,社會安全類占比達21.1%,相關話題自帶強大的輿論吸附力,屢屢成為輿論關注焦點。 其次,社會不公話題頻繁引發熱議,網民對公平正義訴求日益強烈。十九大報告中提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近五年來,納入統計的103起網絡輿情事件中有35起涉及社會公正,占比超三成,數量居各類輿情事件之首;事件涉及司法公正、公權行使、公民維權、群體事件等不同方面,反映了公眾對于社會不公現象的不滿以及對社會公平正義的強烈呼喚。尤其是2017年以來,山東“辱母殺人”案、天津趙春華非法持有槍支案、內蒙古農民收購玉米獲刑、深圳男子販賣鸚鵡獲刑案等一系列案件集中爆發,表面上看,公眾是基于樸素的正義觀和同情弱者心理,對司法審判進行社會監督,防范權力異化、腐化,但本質上仍然是基于一種強烈的訴求,希望“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2. 輿論情緒:社會怨恨心態有所緩解 社會怨恨情緒在本質上是群體與群體之間的情緒對立,當前這種群體之間的情緒對立,一方面表現為貧富之間的階層沖突情緒。如“李天一案”、“朱令案”中,網民的評價傾向和情緒表露彌漫出深刻的仇視,“富二代”等網絡流行語“標簽化”成為社會“仇富”心態的佐證。但縱觀近兩年的輿情熱點事件,貧富對立雖依然存在,但同類輿情事件熱度與2012年相比明顯下降。公眾對富人群體總體持有分辨而理性的認知,對依靠自己的能力合法致富者持有肯定態度,但是對無良商家以及無節制炫富、為富不仁則表現出鮮明的抵制情緒。 另一方面則是干群之間的沖突情緒。諸如2012年的廣東烏坎事件、陜西神木大規模聚集事件,宣泄性集體行為以及網絡中的怨氣以政府和官員為主要對象,充分反映了干部與群眾之間的對立沖突情緒。此外,2013年的上海高院法官集體招嫖、廣西貴港警察酒后槍殺孕婦等事件中,網民對公權力濫用產生了強烈不滿。但隨著中央反腐倡廉、依法行政等舉措有力推進,信息公開和民意征求渠道不斷暢通,公眾對官員群體刻板印象有所改觀,官民對立情緒逐漸緩解。在強力反腐、深化改革的同時,中央還密集出臺了一系列舉措和規定,推進政法機關執法司法規范化建設,有效約束了公職人員的違規違法行為,大大緩解了干群矛盾,促成公職人員和公眾互相理解的良性社會心態形成。 3. 社會價值:多元化價值追求凸顯 社會心態最核心的內容是社會價值觀念。近年來,社會轉型極大地拓展了公眾的生活空間和精神空間,為公眾提供了多種價值參照系統,于是價值取向由單一趨向多元。 第一,從個人和自身的關系上看,網民的自我意識明顯增強,即人們在評價事物、判斷利害、決定取舍時,更注重把自我作為價值的主體。隨著互聯網迅速發展,網民已不滿足于傳統媒體和官方提供的各種命題化信息,而是自己掌握言論主動權,尤其是近年來,網絡平臺和各種新興技術的出現極大地強化了這種主動權。當事人可以隨時隨地展現自己的境況,事件參與者和目擊者可以從不同角度闡述自己所見的事件過程,承擔議程設置的媒體角色發生轉換,成為被設置議程的對象。2012年納入統計的19起重大輿情事件中,33.3%始發自網民;2017年,這一比例提高至87.5%。